第一百三十四章、人类的进化_末世喋血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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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四章、人类的进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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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我?

  原本还豪情万丈的雷德华,在这一瞬间,焉了。

  他为了缓解尴尬,说了一句更尴尬的话:“哎呀,今天天气真好,走,我们去兜兜风。”

  周围的人都开始议论纷纷起来。

  “老大的脑子不会被打傻了吧?”

  “我觉得有可能呀,你看,老大现在不就跟一个傻子似的吗?”

  “老大,这是刀,冲上去,两刀砍死他们,兄弟们都在看着你,相信着你。”

  雷德华立刻翻了个白眼,这群傻子,看不到别人手里有步枪吗?没被枪打过,想要上去试一试?

  雷德华又瞄了一样那些外来者,这时,他还看到了皮卡车上面冒出来的三个头,顿时他就感觉到一股凉意升起。

  那是什么怪物!

  他的心中在颤抖,那就是三头狗?

  尼玛,这能叫三条狗?明明就比狮子都大好不!

  而且,最大的那个,看上去就让人心醉,那还是狗吗?

  就算狮子在它的面前也只能称之为小弟吧。

  看着那个只是头和头上的毛发,就接近一米大的狗头,雷德华觉得这根本就不能用狗来形容,这都赶得上一条小轿车了。

  这一刻,他终于不再说屁话,转身扶起车,就骑着离开了。

  只留下一群小弟面面相觑,然后跟加快步伐,跟着老大的步伐追去。

  望着眼前的情况,张开又端起手中的步枪,开了几发,虽然都射中了人,但是效果已经不足够明显了。

  人类的进化和之前相比,已经很明显了。

  普通人群当中,已经有了可以抵抗子弹的存在,证明着他已经是达到了一级实力的人。

  而其他的人,虽然也有被步枪命中,但当场死掉的,却没有几个。

  “我们追不追?”

  胖子是开车的,他虽然想去追,但是他知道,他的技术,追不到这些人,摩托车太灵活了,让他们很被动。

  “不如,我们也搞几辆摩托车?以备不时之需?”

  吴振建议到,因为骑摩托车兜风,感觉真的很爽啊,开累了车,开开摩托车,感觉倍棒。

  李刹看了看车上的金毛,然后翻上车去,看了看车载空间。

  还可以装两辆摩托车的样子,于是他就答应下来。

  “我们找到刚才那伙人的基地,这次就不杀他们了,只要他们交出最好的摩托车就行。”

  打定注意,李刹他们就继续向着前方开去,依旧没有去追那群人。

  为什么?

  一是因为追不到他们,二是因为他的据点肯定在来袭的方向。

  看到那些人没有追来,雷德华的心的一颗石头才落了下来。

  那些人太可怕了。

  可怕到让人不敢生出反抗的念头。

  镇长那伙人简直太可恶了,他们居然敢欺骗自己。

  五个人?

  他们那能叫五个人?

  简直比五十个人都恐怖!

  三只狗能叫狗?

  那简直就是活生生的怪物!

  不行!我这次损失的兄弟,一定要让镇长来赔偿!

  一想到那些该死的钉子,雷德福就更冒火。

  先回营地,将车放好,再去找镇长!

  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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