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五五二章 李莲峰 1_鉴宝秘术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第三五五二章 李莲峰 1

第(1/3)页

  在旧金山。

  当其他组织纷纷自我更新“洗白”之时,唯独致公总堂,帮派色彩日益浓厚。

  这一切,大约都与新老大李莲峰有关。

  2006年2月27日,致公总堂前老大梁毅突然在自家礼品店里遭蒙面男子乱枪射杀。

  此事轰动一时,凶手一直没有找到。

  出殡时,原帮会二把手李莲峰身穿一身白色西装到场,这一反常举止引来诸多猜疑。

  他的解释是:这象征着我和大哥是“兄弟”,来自“同一家人”。

  不久,他接掌了“五洲洪门致公总堂”。

  接班仪式一如帮派老电影里的呈现:接龙头棍、信印、上香、拜土地、少林五祖列宗,与众人一起高唱:“双手把住一条龙,洪家分明八字通,无论此杖何处用,反清复明第一功。”

  李莲峰从小就混帮派。

  他1959年出生于香港,因身材矮小被祖母昵称为“虾仔”。

  来到旧金山后,他沿用“Shrimp Boy”之名,在华埠打响了知名度。

  “我8岁入道,9岁捅人,12岁找女人,只读到小学3年级。”谈到香港早年经历,他毫不遮掩。

  他的人生,就是一条血路。

  他在香港的第一场打斗,是为老大护驾。

  只见他从腰间抽出一把砍刀,照着老大仇家的头上连砍两刀,鲜血四溅,还露出了骨头。

  那一天,他成了帮派英雄,他很开心。

  当时,他不过10岁。

  16岁时,父母把家搬到了旧金山。

  他怀揣一封香港帮会头目写的推荐信,拜会了华埠一位大佬,顺利加入了当地帮会。

 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,旧金山华埠帮会林立,竞争激烈,时常为争夺地盘火拼。

  一向凶狠手辣的李莲峰算是碰上了“好时代”,很快成了这股犯罪浪潮的中坚力量。

  唐人街每一条街道上,都有他与人交战的痕迹。

  最猛的一次,他一个人独战28人!

  他的“虾仔”威名,叱咤华埠。

  谈起这段人生经历,他就像普通人回忆自己的大学生活一样:“很疯狂!学到很多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记住手机版网址:m.xuanhuanwx.cc
加入书签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